多彩贵州网讯(通讯员 杨欢)近年来,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变好和人们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,一些珍贵的野生动物频频“亮相”,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。5月29日,册亨县林业局在坡妹镇派出所和好心群众的协助下,成功救助了2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“猫头鹰”幼崽。
当晚,坡妹镇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辖区群众报警,称自己在家门口附近发现两只幼小且无法正常飞行的猫头鹰。
“我昨天赶集回来,回来下车看到我的摩托车上有只猫头鹰,开门进家里面我老婆对我说她也发现一只在窗台上面,我们都说拿起来看是哪样,然后邻居说是猫头鹰,猫头鹰是国家保护动物。”坡妹镇田湾小区群众丁勇告诉记者,因为不知道要怎么办,所以就马上报警找政府,送到派出所救助。
接警后,值班民警将2只“猫头鹰”带回派出所进行细心检查和观察,未发现“猫头鹰”身体有明显外伤,随后立即与县林业部门取得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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