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一盗窃团伙因在长江沿线多次盗窃他人船舶柴油,被湖北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处以刑罚。
案情显示,2021年初至2022年6月,被告人汪某某多次伙同被告人戴某某、余某、闻某某(另案处理)等人在黄冈市、鄂州市长江沿线,利用电泵抽油的方式,五次盗走五艘船舶内柴油共计7.8吨,后被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抓获。
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人汪某某、戴某某、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秘密窃取他人船舶柴油,其中被告人汪某某作案五起,价值共计人民币62481.4元,数额巨大;被告人戴某某作案两起,价值共计人民币42771元,数额较大;被告人余某作案两起,价值共计人民币14286.4元,数额较大,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。
依照相关法律规定,分别判处三名被告人八个月至三年不等刑期,并处四千至两万五千元不等罚金。
p__jin_ri__yi_dao_qie_tuan_huo_yin_zai_chang_jiang_yan_xian_duo_ci_dao_qie_ta_ren_chuan_bo_chai_you__bei_hu_bei_huang_shi_shi_huang_shi_gang_qu_ren_
gao_ren_wang_mou_mou_duo_ci_huo_tong_bei_gao_ren_dai_mou_mou__yu_mou__wen_mou_mou__ling_an_chu_li__deng_ren_zai_huang_gang_shi__e_